中國日報7月16日電(記者 李磊) 改革開放四十年來,我國社會組織不斷發展,在促進經濟發展、社會事業繁榮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現全國社會組織數量已超過80萬個。黨的十九大報告先后5次提到社會組織,且首次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發揮社會組織作用。不過,社會組織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貢獻到底有多大,卻一直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
在此背景下,受南都公益基金會委托,由來自國家行政學院、中央財經大學、北京師范大學、重慶市委黨校的9位學者,于2016年6月組成“中國社會組織經濟規模(N-GDP)測算研究”課題組,在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北京萬眾社會創新研究院院長馬慶鈺教授主持帶領下,著手對我國N-GDP(N即NPO)進行測算研究。歷經兩年,實現了預期目標,獲得了重要發現。
2018年7月16日,“中國社會組織經濟規模(N-GDP)測算”研究成果發布會在北京國家行政學院會議中心舉行。會上,馬慶鈺教授作研究成果的匯報,并邀請了行業專家學者就成果發布進行了精彩點評和圓桌討論,對N-GDP測算研究成果提出建議和意見,共謀社會組織的未來發展之路。
來自國家行政學院、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高校的專家學者、社會組織負責人及媒體記者代表共300余人參加了會議。本次會議由南都公益基金會、北京市社會建設工作辦公室支持,國家行政學院社會組織與公共治理研究基地和北京萬眾社會創新研究院聯合主辦。
2016年社會組織經濟貢獻僅占GDP0.37% 需國家政策杠桿針對性支持
國家行政學院社會和文化教研部主任祁述裕在致辭中充分肯定了此次社會組織經濟規模測算研究的選題意義及其對社會組織發展的的深遠影響。他表示,盡管黨和政府及社會各界對社會組織的作用越來越重視,但目前學界對社會組織的研究,更多關注的是社會組織的社會影響,對社會組織經濟價值的關注并不多,即使有少數關注這一問題的學者,但因為課題研究的難度較大,數據和信息不予獲取等因素,而研究不深。“馬教授帶來的研究團隊所做的此項研究課題,是首次系統研究,具有開拓性,這一項研究成果,讓我們對中國社會組織經濟貢獻度有一個全新的視角的認識”。
北京市委社會工作委員會、北京市社會建設辦公室副主任盧建則在致辭中表示, N-GDP測算研究不但填補了社會組織實踐研究領域的一項空白,更是一種突破,一種創造。“該課題調查范圍之大,研究程度之深,交叉融合之廣,工作過程之難,都是極為罕見的”,而且以經濟學的視角審視社會組織對經濟的貢獻,有助于在實際工作中對社會組織的整體效能做出科學判斷,認清社會組織的發展規模及其趨勢。
馬慶鈺教授在會上表示,此次測算研究采用分層系統抽樣方法,總共對截止到2016年底在民政系統登記的社會組織,包括全國三類社會組織(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基金會)各自增加值規模、社會組織活性程度等16個數據進行測算。
研究成果顯示,2016年全國社會組織增加值總量約2789億元人民幣,占當年GDP的0.37%,占當年第三產業增加值的0.73%。而同年全國社會組織總支出約6373億元人民幣,占當年GDP的0.86%,約占當年第三產業增加值的1.66%。
馬慶鈺認為,中國社會組織在40年改革開放中經歷了“復蘇發展期”、“曲折發展期”、“穩定發展期”和十八大以來的“增速發展期”四個階段之后,已經形成一定的氣候,正在成為經濟與社會建設的生力軍,可以期待其在供給側多元供給主體中扮演新的重要角色。
但馬慶鈺也表示,從GDP占比來看,“既便考慮我國社會組織范圍與別國NPO范圍的差異” ,我國社會組織與發展中國家同行相比仍然都有數倍差距,“這與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不太吻合,說明社會力量的經濟能力需要繼續得到國家政策杠桿的針對性支持。”
該測算研究還顯示,2016年社會組織增加值排在前5的省份依次是廣東、江蘇、山東、上海、北京。而如按照人均社會組織增加值計算,排在前5的省份依次是北京、上海、廣東、江蘇、浙江。
2016年“非活性和疑似非活性社會組織”超10%
近年來,我國社會組織在精準扶貧、養老助殘、生態環保、慈善助困、志愿服務以及社會治理中表現搶眼,大大彌補了公共服務的不足。但社會組織的蓬勃發展也給科學監管、健康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多地存在著長期不活動、名存實亡的掛名組織、空殼組織。
中國社會組織經濟規模(N-GDP)測算研究抽樣結果就發現,我國非活性社會服務機構的占比為10.85%,疑似非活性社會服務機構占比為2.83%;非活性社團組織占比為12.50%,疑似非活性社團占比為1.96%。
馬慶鈺表示,真正的活性社會組織要比政府公布出來的少。“即便不將疑似的計算在內,也有至少超過10%的是非活性組織,由此可推斷2016年我國實際具有活力的社會組織大約在60萬-63萬家。個中反映的問題值得注意。”
另外,此次測算研究還發現N-GDP與GDP和第三產業增加值水平有高度相關性,這顯示了經濟發展階段、經濟結構對社會組織發展的強勁帶動作用。但社會組織發展數量與社會組織經濟規模只有一定程度的對應關系。
馬慶鈺介紹,此次研究系社會研究力量首次對全國社會組織增加值等經濟數據進行全面系統和規范測算,有助于對社會組織整體業態和服務能量作出更可靠的判斷,方便非營利部門對基本信息作出專門披露,為供給端主體結構調整、補齊社會組織發育“短板”提供重要依據。馬慶鈺還表示,研究更進一步的目標是希望推動我國社會組織經濟規模計量方式與聯合國通用的《國民賬戶體系非營利機構手冊》指標方法對接,以便進一步提高我國社會組織數據記錄和統計標準化水平。
據介紹,“中國社會組織經濟規模測算研究”課題組成員除馬慶鈺教授外,還包括中共重慶市委黨校(重慶行政學院)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謝菊教授、中央財經大學副教授曹堂哲、北京師范大學副教授石峻驛、中共重慶市委黨校(重慶行政學院)副研究員伏虎以及國家行政學院博士生楊瑩、李瑩、單苗苗和博士李楠。
N-GDP測算研究實現從0到1 推動納入到國家統計體系
中國社會組織經濟規模(N-GDP)測算研究成果以收入法統計,抽樣對象為基金會、社團和社會服務機構在一定時期內產出的新增產品及其相關價值總和,樣本相對誤差率較小與會專家學者雖然對部分內容有爭議,認為報告還需要進一步解讀和深化研究,但普遍承認它完成了從0到1的過程,意義非凡。
國家行政學院社會和文化教研部副主任,全國政協委員丁元竹教授認為,這個課題開辟了社會組織研究的一個新的領域。“過去老講經濟社會學是用社會學的方法來研究經濟中的社會關系、人際關系以及經濟中的其他問題,這一次是從經濟的角度來研究社會,研究社會組織的共性,研究經濟和社會結構、供給側改革的關系,以及經濟的區域性分布對社會組織的影響”。
此外,丁教授還對研究提出自己的建議,在測量經濟價值的同時,對社會組織的社會價值、社會效益的測量也至關重要。“社會組織促進社會的和諧,這不是單靠經濟價值能夠測出來的”,另外,未來可將大數據引入研究并積極推動此套測量方法納入到國家統計體系中,更制度化地幫助社會組織的發展。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深圳國際公益學院院長王振耀表示,此次對社會組織的經濟價值的系統研究是開山之作,且對學術研究來說,在社會領域內運用經濟模型的方法計算,從研究方法上也是非常大的突破。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楊團表示,對待每一個數據,要有科學的態度,不要簡單照搬別人的數據,而此次研究不論從概念界定本身還是學科之間的交叉上都比較謹慎,“從方法本身來講,很注重科學性”。
北京大學法學院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錦萍從政策的角度提出她自己看法,她認為如果能對數據背后的原因進行更深入的分析,會更好地幫助大家理解為何社會組織的經濟貢獻所占比例。“如果我們的體量這么小,能不能考量社會組織到底有多少在提供有經濟增量的工作,很多不提供的機構在做什么,這是第三部門獨有的功能和價值所在”。
北京市社團辦處長閆曉強認為,測算社會組織的經濟貢獻難度很大,此次研究不但填補了一項學術空白,同時又對管理部門在信息建設的問題比如數據標準上提出了規范要求。
在清華大學公益慈善研究院副院長鄧國勝主持的圓桌論壇環節上,南都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徐永光表示,他對中國社會組織經濟規模(N-GDP)測算研究成果“非常滿意”。但他同時表示,從測算研究數據可以看出三個偏差。一是2016年在中國社會組織的年度總支出中,有超過一半多的支出沒用于社會組織的直接產出,大量的支出去了政府,創造了政府GDP;二是社團和社會服務組織除了自己的服務收入以外,其資助主要來自于政府購買服務,而非基金會;三是大量的民辦教育、醫療、養老等民非機構是公司在辦,而這些是計算在公共服務和市場商業的投資里的,“這是最大的偏差”。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王杰秀感覺此次測算研究數據,一方面可以讓政府部門和公眾意識到促進社會組織發展的迫切性;另一方面也可以為政府制定政策進行決策提供借鑒和依據。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公益創新研究院院長康曉光則認為這個測算研究很有必要。但他也建議研究還可以往深里再做一做,“進一步對數據進行挖掘和分析。”
深圳國際公益學院副院長黃浩明表示,這些數據“比較真實反映了中國社會組織發展的現狀,很有說服力”。他同時也建議,以后的研究對象分類可以更細化,比如服務類的和倡導類的社會組織的經濟貢獻分別有多大,而且除測算經濟貢獻外,還可以測算一下社會組織的“社會貢獻”。
中國人民大學產業與市場研究中心主任杜子芳則希望該研究以后可以納入到國家統計體系里。
對于各位專家學者的建議和意見,馬慶鈺教授表示感謝。他也對下一步工作提出希望,一是希望能和民政部的統計部門進行交流,跟他們對接;二是希望能跟國際學界對接,讓中國社會組織的研究走向國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