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十四五”規劃綱要部署要求,指導各地積極穩妥實施城市更新行動,防止沿用過度房地產化的開發建設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等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研究起草了《關于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并于日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1年8月20日。
通知指出,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是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是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的重大工程項目。實施城市更新行動,要順應城市發展規律,尊重人民群眾意愿,以內涵集約、綠色低碳發展為路徑,轉變城市開發建設方式,堅持“留改拆”并舉、以保留利用提升為主,嚴管大拆大建,加強修繕改造,注重提升功能,增強城市活力。近期,各地積極推動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但在推進過程中,出現繼續沿用過度房地產化的開發建設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傾向,有些地方隨意拆除老建筑、征遷居民、砍伐老樹、變相抬高房價、提高生活成本,產生新的城市問題。
為積極穩妥實施城市更新行動,通知提出了三方面要求。其中,在“堅持劃定底線,防止城市更新變形走樣”方面,要求嚴格控制大規模拆除,原則上老城區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現狀總建筑面積的20%;嚴格控制大規模增建,原則上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建比不宜大于2;嚴格控制大規模搬遷,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確保住房租賃市場供需平穩,統籌解決新市民、低收入困難群眾等重點群體租賃住房問題,住房租金年度漲幅不超過5%。
在“堅持應留盡留,全力保持城市記憶”方面,要求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保持老城格局尺度,延續城市特色風貌。
在“堅持量力而行,穩妥推進改造提升”方面,要求加強統籌謀劃,不忽視地方實際和居民意愿,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運動式、盲目實施城市更新;探索可持續更新模式,不沿用過度房地產化的開發建設方式,不片面追求規模擴張帶來的短期效益和經濟利益;加快補足功能短板,不做穿衣戴帽、涂脂抹粉的表面功夫,不搞脫離實際、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和形象工程;提高城市安全韌性,不重地上輕地下,不過度景觀化、亮化,不增加城市安全風險。
通知強調,各地要不斷加強實踐總結,不斷完善制度機制政策,試點探索推進城市更新,加強對各市(縣)工作的監督指導,督促對正在建設和已批待建的城市更新項目進行再評估,重新完善城市更新試點工作方案,對涉及推倒重來、大拆大建的要徹底整改。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定期對城市更新行動情況進行調研指導,及時研究協調解決難點問題,積極推動出臺相關政策,推動實施城市更新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