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煙花爆竹集中銷毀現場廣州市應急管理局 供圖
中新網廣州11月21日電 (記者 王堅)廣州市應急管理局21日通報稱,該局會同廣州市公安局在該市花都區越堡水泥采石場組織非法煙花爆竹集中銷毀,總重19.1噸。
廣州市應急管理局介紹,該批煙花爆竹是10月26日、11月3日在南沙港查獲的瞞報出口煙花爆竹,共2個集裝箱,約1300箱,總重19.1噸。目前,廣州市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
廣州市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煙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物品,屬于危險物品,一旦遇碰撞、明火,極易發生群死群傷爆炸事故。國家對煙花爆竹施行嚴格準入制度,生產經營單位、運輸車輛、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資質,儲存場所應當具備防火防爆防雷防潮防靜電等安全條件,未經許可不得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
當前,已進入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廣州市公安、應急、交通、市場、港務、海關等部門和機構協調聯動,強化煙花爆竹全鏈條監管,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運輸、出口行為,強化行刑銜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究刑事責任。
廣州市應急管理局提醒,該市已實施煙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據《廣州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禁放區范圍內不得攜帶和存放煙花爆竹,非禁放區范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存放和攜帶煙花爆竹的重量不得超過三十千克,違者由應急管理部門或者公安機關沒收煙花爆竹,并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目前,廣州全市范圍內越秀、荔灣、海珠、天河、白云、黃埔、花都、番禺、南沙區等9個區全域禁銷禁放煙花爆竹,從化、增城區已明確主城區及周邊區域為禁銷禁放區域。(完)
(王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