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3月29日電(記者 楊澤坤)3月29日,司法部立法二局負責人郭啟文在國務院政策例行政策吹風會上表示,修改的《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將加強經營主體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發揮信用在創新監管機制、提高監管能力方面的基礎性作用。新條例提出建立企業信用修復制度。支持企業便捷高效重塑信用,推動修復結果共享互認。規定鼓勵企業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依法申請撤銷失信記錄。同時,完善企業退出機制。為推動解決存量“僵尸企業”有序退出市場,結合監管執法實際,規定企業因連續2年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