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昨天,中央紀委公布了督辦的9起扶貧領域腐敗案例。中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要對扶貧領域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處理,對反映集中、性質惡劣的重點督辦、限期辦結,對發現的腐敗問題快查嚴處,必要時中央紀委將直接查辦。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扶貧資金是貧困群眾的“救命錢”,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更容不得動手腳、玩貓膩。今年以來,按照中紀委六次全會部署,通過開展多輪次、滾動式重點督辦,督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問題。
從曝光的9起案例看,涉案黨員干部對中央要求置若罔聞,對紀律規定毫無敬畏,隨意貪占扶貧資金,有的截留挪用,有的虛報冒領,有的吃拿卡要,有的優親厚友,有的揮霍浪費,還有的領導干部在扶貧工作中不擔當、不負責,甚至嚴重失職失責。這些問題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破壞黨和政府形象,侵蝕黨的執政根基,必須嚴肅處理。
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打贏脫貧攻堅戰事關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如期實現,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務。要對扶貧領域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處理,對反映集中、性質惡劣的重點督辦、限期辦結,對發現的腐敗問題快查嚴處,必要時中央紀委將直接查辦。省市兩級黨委、紀委要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把壓力傳導到縣鄉、責任壓到基層,有關職能部門要履行好監管責任。要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責任落實不力導致扶貧領域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突出的,嚴肅追究有關黨委、紀委、職能部門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的責任。
>>部分典型案例
1甘肅省秦安縣五營鎮北坡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邵友芳截留精準扶貧專項貸款等問題。2015年10月,邵友芳為6戶貧困戶申請30萬元精準扶貧貸款提供擔保,貸款發放后,邵友芳要求6戶村民將貸款轉入自己賬戶,由其及親屬使用。今年1月,邵友芳私刻48戶戶主印章,編造苗木購買合同及領取花名冊,套取扶貧資金4萬元。邵友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依法罷免市、縣人大代表和村委會主任職務。群眾多次反映舉報,五營鎮黨委、紀委雖進行了調查,但敷衍應付,未發現問題,鎮黨委書記任曉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鎮紀委書記張金順被免職;鎮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趙小強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調離紀檢監察系統。
2重慶市豐都縣挪用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3年以來,在豐都縣委原書記羅建極多次要求下,縣城鄉建設委和部分鄉鎮挪用危房改造資金、扶貧開發補助資金2970萬元,用于高速公路沿線農房風貌改造和場鎮風貌改造,主要是加蓋民俗屋頂和屋脊、鋪設琉璃瓦、墻面刷漆等形象工程。羅建極同時還有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原縣委副書記、縣長黃長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縣城鄉建設委原主任黃健、黨委書記譚發強,仙女湖鎮黨委原書記易文頎,三元鎮原黨委副書記、鎮長鄧清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南天湖鎮原黨委書記陳濤、三元鎮原黨委書記毛國洪、包鸞鎮原黨委書記甘希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四川省樂至縣中天鎮原黨委副書記、鎮長陳德勇協助他人騙取以工代賑建設資金等問題。2014年,發展改革部門安排中天鎮天燈村以工代賑建設項目,涉及資金200萬元(含勞務報酬41萬元)。2016年2月,陳德勇向項目承建人倪某某提供未參與項目建設的42名村民身份信息,倪某某據此編造了《勞務報酬發放登記表》,騙取項目補助資金41萬元。陳德勇同時還有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縣發展改革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文國光和副局長張建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農經股長楊輝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貴州省織金縣扶貧辦挪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等問題。2012年至2014年,該縣扶貧辦先后多次挪用基期調查費、項目管理費等多項財政扶貧資金共計211萬元。其中,以工作補助、伙食補助、績效考核、體檢費及歌詠比賽服裝費等名目發放津貼補貼95.31萬元,購買公務用車和辦公用品、裝修辦公室等70.92萬元。縣扶貧辦原黨組副書記、主任郝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原黨組書記、主任陽旭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免職,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郭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縣紀委第四紀工委書記李春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副縣長郭太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