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有關地名的使用,自然資源部、民政部公布我國南海部分島礁標準名稱。中國地名委員會1983年4月受權公布的《我國南海諸島部分標準地名》和自然資源部、民政部2020年4月公布的《自然資源部 民政部關于公布我國南海部分島礁和海底地理實體標準名稱的公告》繼續有效,請社會各界規范使用已公布的標準名稱。
【責任編輯:馬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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